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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集贸市场、餐饮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14 20:46:29
市场监督管理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集贸市场、餐饮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本文共1470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关于“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的工作要求,通过在市场主体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景东县诚信经营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景东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廷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忠云、张彪、余晓绒 副局长

成员:杨世雄、王字高、廖春景、王德友、刘丽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费环境网络价格股,由杨世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相关创建活动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收集整理、上报创建工作总结材料。

三、创建范围

创建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2021年创建工作范围确定为:

(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市场(商场)

以形成规模、积极参创,组织健全、机制完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环境优美、规范服务,履行承诺、接受监督的市场(商场)为创建对象。评选出1-2个农贸市场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市场(商场)”。

(二)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店

以守法诚信、制度健全,维权到位、接受监督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创建对象。评选出2-4户中型餐馆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5月10日)

成立创建机构,周密安排,认真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通过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管集市、净餐馆”考核的农贸市场、中型餐馆进行摸底筛查,选出一至二个农贸市场、二至四户中型餐馆作为创建对象,根据创建标准、要求进行指导创建。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以开展3.15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宣传,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认同度和市场主体参与度。

(三)组织实施认定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创建验收工作。

1.组织创建单位进行自评。组织创建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写出书面创建材料,由创建主体自主申请申报。

2.对创建单位初审和测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合消费者协会,对主管行业内的创建单位事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对创建主体的相关材料在“云南12315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3.组织认定和表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来自创建各方的意见,形成初步认定结论,将创建认定材料收集上报市局。对认定的示范市场、示范店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

要在政府的引领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宣传、工信、卫健、文旅农业等相关部门协作,在职责的范围内,各司其责、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和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景东整体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结合相关工作,提升创建工作综合效能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与推动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等工作相结合,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要与推进消费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要与开展消费环境专项整治相结合,促进创建合力的发挥,提升创建工作的综合效能。真正发挥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进景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树立典范。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探索创建规律,破解创建难题,提出扩大创建范围的思路,完善创建系统资料,形成可复制经验,为推动景东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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