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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

时间:2023-12-14 20:35:24
工程居间合同(精选5篇)[本文共8668字]

工程居间合同(精选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居间合同(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居间合同1

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等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的建设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第1项的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建设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中标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则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由以下两项构成:

(1)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的3‰,该部分的居间报酬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建设施工合同后7日内,由甲方先支付80%给乙方,剩余20%在甲方(或甲方的分包施工单位)第一次工程进场后7日内付清。

(2)鉴于该项目采用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单位会以每期应支付工程回购款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上浮 15 %支付给甲方利息,甲方同意在建设单位回购期间,该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及上浮的15 %部分均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该部分的居间报酬按工程进度,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利息后7

日内支付给乙方,直至建设单位回购完成。[每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应付工程回购款×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期限×(50%+15%)]

3、上述的施工合同总金额、回购款及利息、工程进度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福建程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居间合同2

建设工程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玉皇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

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 ……此处隐藏4132个字……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指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居间合同5

甲方(委托人): 江华县人民政府移民局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封 克 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32927196604140038 住址: 丙方(保证人一): 黄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32925195609140056 联系地址: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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