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司劳动合同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XX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为:。
2、乙方应当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障。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在乙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给乙方,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终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员工手册》有关条款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求职时对甲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的;
(5)被劳动收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理期间歌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
(5)四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卖给金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成为甲方高层管理人员和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解除本合同,未按体合同约定 提前通知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当年两个月工资。
3、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按《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规定给予补偿。
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企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资料和技术均属保密范围,其具体内容有:
(1)甲方的生产技术资料;
(2)甲方的供销计划,营销网络、政策;
(3)甲方的管理制度、办法;
(4)甲方掌握的市场信息;
(5)甲方的财务资料;
(6)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的内容。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严守秘密,如有违反,甲方将立即给予乙方除名处理,并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风险金,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1)在家人、亲戚、朋友的交谈和通信、通电中,不涉及甲方秘密;
(2)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甲方秘密;
(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出公司;
(4)不得打听本人职责以外的公司秘密;
(5)对已经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纠正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6)借阅和查询秘密资料,要经过有关负责人批准,用后及时归还。
(7)妥病况保存秘密资料,不得随意摆放,防止霉烂、虫咬、丢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 ……此处隐藏12080个字……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__10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