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服务合同汇编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合同 篇1一、服务范围及其价格:
乙方(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为甲方提供_______条的企业短信服务,费用为__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称“服务期限”)。
三、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需要预付足够的短信发送费用给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传真付款凭证复印件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传真相关付款证明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2、乙方将根据甲方填写的订单信息,于服务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续约,如乙方在服务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续约款项或相关付款证明,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务,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发送短信的数量或提供其他服务,则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对其地址本信息的管理权利。
2、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或其它与接入互联网使用与服务有关的费用。
3、在甲方需要获得乙方帮助时,甲方须提供详尽的注册资料,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帐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4、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
5、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网络管理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短信服务作连锁短信、分发垃圾短信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短信。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甲方以群发手机短信的服务。
2、乙方保证甲方企业短信服务期间,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恶意破坏)的影响,获得良好的发送质量。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甲方的短信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企业短信服务。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企业短信服务的权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发送数量或其他服务,乙方将收取相应费用。
六、服务详述具体服务内容见《定单》。
七、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乙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3、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处罚或索赔的,或者由于甲方发送垃圾短信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务器遭到损失或导致其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短信、收信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黑客”行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九、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1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_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_____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1、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__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4、双方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2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 ……此处隐藏4383个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