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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3-12-14 20:17:31
财务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精选多篇)[本文共8497字]

第一篇:财务规范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场各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教育总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于2014年4月21日开始,在全场学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过程与结果

自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总支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制定《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的10项内容,责任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召开 “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学习讨论。组织农场各学校校长、书记认真学习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纠。总支核算点及各农场所属各学校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建章建制。农场各学校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督导检查。农场教育总支根据有关方案,参照区督导检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导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查找问题、发现典型。

4、重点整改。总支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评议。总支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10名(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监督反馈机制。对违规行为必须监督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绩效考核。将落实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年底,对各项工作的评估都要结合此项工作情况进行。

(三)分析总结阶段( 4月26日——27日)

1、全面总结。总支核算点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和评估,并向教育局财务审计科交书面总结材料。

2、经验交流。农场教育总支组织场内经验交流活动,推介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3、分析总结。教育总支对在“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全场范围内作经验交流。

自查结果: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农场各学校按总支核算点要求通过深入自查,各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收入、支出全总纳入核算点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点、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农场中小学核算点及各学校都建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农场10所学校均按规定编制,执行2014年预算,都严格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2、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各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开了校委会,事后都进行了常规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况的需要面要变更预算,则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变更,没有擅自修改和变动现象。

3、依照校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所有的财产都登记造册,做到专人管理,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会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委会的审查通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的相关材料。10所学校都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没有挪作他用。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校委会,事后进行了常规公示,各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通过,接受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各学校都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处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支出,均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收据。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农场教育总支及农场所属学校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核算点严格监管各校财政资金的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7、农场各中、小学都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楚。

8、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轨制,无乱之滥用和浪费铺张等现象。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有经由经办人、证实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9、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10、作为财务核算点,严格按规定办理支付各学校的帐务,能规范办理各种支付业务和帐务处理,能及时向各学校反馈财务信息。

二、经验与做法

积极开展“财务规范化检查”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农场教育总支认真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财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自黄陂区教育局分别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的工作会后,农场总支迅速召开了班子成员会和全体校长、书记会。深入学习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总支书记刘斌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检查工作,明确财务规范化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成立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斌

成员 ……此处隐藏3659个字……会及所属事业单位。⒉检查内容:主要以是否存在“小金库”、银行账户管理、对外投资及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等问题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⑴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⑵有无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

⑶单位对外投资所产生收益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⑷有无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行为

⑸有无违反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等处置收益是否按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

⑹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并对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和监督1

⑺从国家各部委取得的专项经费、课题费、委托费等资金使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⑻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行为

⑼其它违反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政策等情况。

二、财务自查、自纠时间

自2014年1月1日到通知下达之日起(如有需要可再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结果上报资料及要求(纸质文档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①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逐条填报) ②财务人员情况表

四、财务自查、自纠结果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014年6月28日之前,以报告形式(加盖公章、法人签字)上报联合会审计室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自查、自纠做为本单位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财务领导要认真做好财务、资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走过场”,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联 系 人:王建平电话:84885822李晨电话:84885820 电子邮箱:iceriver0058@sohu.com

附件:财务人员情况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3

第五篇: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总结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总结

我校为贯彻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精神,及临沂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紧急通知》,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文件的要求,我校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于 2014年5月24日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教育管理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不准随意合班并班。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点,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上午为早8:40-11:30至下午14:30-17:30(含课间休息时间、两课两操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我们向家长宣传: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总喝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以前个别教师作业量略多的现象已杜绝。

4、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我校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个别教师不用普通话的现象已得到了整改。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4、学校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规范了教师行为,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

四、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没有收取其它费用。

2、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3、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沂水县实验小学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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